常宁接到电话,立即就开车过来了。
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他问公安,“那现在怎么结案?”
“你妹妹肯定是正当防卫。如果另一个姑娘能找到、并出来做证,那肯定是抢劫罪、流氓罪。如果找不到,那他的罪名就会比较轻了。”
于朵凭记忆描述了那姑娘的长相,但当时其实也乌漆抹黑的。事情又紧急,她并没有怎么看清楚。
公安判断是附近工厂下班的女工。他们会继续寻找的。
常宁把于朵带出派出所。他今年要满25岁了,肯定可以充当快满17岁的于朵的家长把她领出来。
那女的不敢露面也不奇怪,谁都不想自己被流氓在身上乱摸过的事传扬开。
那回头搞不好就被传成被qj了。
但自己跑掉了,还很可能把救人的姑娘陷于危难。既不报警、又不露面,这个人也真是自私。
旁边有个年轻公安进来,“常宁,你犯事了?咦,于朵——”
不是于朵出事儿,然后常宁才犯事的吧。这就说得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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