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力不足过动症(英语: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disorder,缩写为ADHD),又称注意力缺失症(英语:attentiondeficitdisorder,缩写为ADD),是神经发展障碍的JiNg神疾患。它的特X是难以专注、过度活跃、做事不考虑後果等等。除此之外,还有不合年纪的行为,有注意力缺失的个T也可能表现出情绪调节困难或执行功能方面的问题。对於诊断来说,症状应在患者12岁之前出现、持续超过六个月、至少发生於两种情境下(如学校、家中、休闲活动等)。儿童患者注意力不集中的问题可能导致学习成绩不佳,此外,此病症也跟其他心智障碍或药物lAn用有关。虽然此病症(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中)会造成一些「障碍」,但很多过动症者会对他们感兴趣或认为有价值的任务保持持续的专注,此状况被称为过度专注。

        尽管此病症在小孩与青年的范围中被大量的研究以及诊断,多数的例子中,仍然找不到JiNg确的病因,他们认为基因的原因占了75%,在怀孕期间尼古丁的接触也可能是一个导致病因的外部风险,似乎跟自律以及家庭风格没有关系。依照《JiNg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Ds8m-IV)的准则,约有5–7%的儿童确诊,若依照《世界通用疾病分类手册》第十版ICD-10的准则,则有1–2%确诊。2015年估计全球有5110万人受到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影响。盛行率主要会受到诊断方式及判断基准不同所影响,男孩确诊的b例是nV孩的二倍以上,不过因为nV孩的症状和男孩不同,因此常被忽略。儿童期诊断到的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约到30–50%会持续到成年,成年人约有2–5%会有cHeNrEn注意力不足过动症。在cHeNrEn注意力不足过动症中,过动的情形可能会被「内在的不安宁」所取代。ADHD的症状可能不太容易和其他疾病的症状区分,也不太容易区分正常范围的活力充沛以及过动的分界点在哪里。

        建议治疗的方法依国家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都会以心理治疗、生活方式调整以及药物,这三种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来进行治疗。英国的医学指南建议针对儿童,只有在症状严重时,才建议使用药物为第一线的疗法,若儿童拒绝接受心理治疗,或是接受治疗後进展不大,需考虑用药物进行治疗,若针对cHeNrEn,药物为第一线的治疗方式。加拿大及美国则是建议第一线的治疗应该是合并药物治疗及行为治疗,只有一些学龄前的儿童例外。在所有的医学指南中,都不建议针对学龄前的儿童用兴奋剂作为第一线的治疗方式。用兴奋剂治疗,在前十四个月的疗效有研究资料可供佐证,不过不确定长期使用的疗效。患有ADHD的cHeNrEn可能会发展出应对方法,来处理症状造成的部份或所有影响。

        18世纪起的医学文献中就有描述过类似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症状。自1970年起,就有出现有关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疾病本身、其诊断及治疗方式的争议,争议和临床医师、教师、政策订定者、家长及媒T有关。争议焦点包括ADHD的病因,以及是否要用兴奋剂来治疗ADHD。目前大部份的医疗人员都接受ADHD是儿童及cHeNrEn的遗传X疾病,科学界的争议点则是在其诊断方式及治疗方式。此疾病在1980年至1987年的正式名称是注意力缺失症(attention-deficitdisorder,简称ADD),在更早期的名称是儿童过度活跃的反应(hyperkineticreactionofchildhood)。

        注意力不足过动症也译作注意力不集中/过动症(英语: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Disorder,简称AD/HD)、过度活跃症(英语:HyperkineticDisorder;於ICD10中的名称),俗称有多动症、多动障碍及大雄·胖虎症候群(日本)等。此病患的儿童习称过动儿,也有医疗人士建议改称为心动儿

        症状及T徵:

        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常见情形有不专心、过动(在cHeNrEn则会以不安来表现)、破坏行为及冲动。在人际关系及学业上都容易出现问题,不过其症状不容易定义,因为很难介定一般情形下的不专心、过动及冲动会到什麽程度,到什麽情形下才需要介入治疗。

        依照《JiNg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8m)第五版(Ds8m-5)的定义,注意力不足过动症的症状需出现超过六个月,或是其情形要b同年龄的要明显很多,而且其症状已造成至少二个情境(例如社交、学校/工作、家庭)的问题,这些条件需在12岁以前就出现,若是17岁以下的,在专注力失调或是过动/冲动上的症状,至少需要有五项符合。

        注意力不足过动症可分为三个子类型:

        .ADHD注意力不足为主型(ADHD-PI或ADH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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