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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观察了她很久。

        一个美丽柔弱的女孩,没有男伴,穿着白色毛皮大衣和紧身连衣裙,拿着镶嵌着白珍珠的手包,两条腿修长而光洁,没有穿丝袜,粉红色膝盖,大腿颇具肉感。

        他一眼就看出她浪荡的本性,哪怕她走进来时,没有与任何人对视。

        他相当自信,认为自己能抓住所有女人身上的奴性。当女人穿露出膝盖的裙子时,他的视线能顺着她们的裙摆,延伸至她们的裙底去;当她们对他微微一笑,他能立刻幻想出她们躺在床上妩媚讨好他的模样。他有过很多情人,每个时间都不长,分手时也闹得相当不愉快。他的风评可以说糟透了。可他一回想起自己丰富的情史,就忍不住一阵得意,仿佛那些情史是一座不朽的男性.生.殖.器雕塑,被女人争相膜拜。

        他看上了这个女孩。

        三天之内,绝对拿下她。

        ——

        多莉点上一支烟,朝酒吧的男招待喷出一口烟,无精打采地接过一杯酒。

        她刚跟两个男朋友分手——是的,两个;像三流电影里演的那样,其中一个男人发现了另一个男人的存在,为了抢夺她而大打出手。原本是她最爱的戏码,但碰巧那天她头疼欲裂,于是把两个人都赶了出去。

        多莉从不吃回头草,所以两个男友自然而然变成了前任。她过了几天单身日子,开始怀念男人的体温,于是去理发店烫了发卷,走进酒吧,寻找新的猎物。

        她尽管长相甜美,眉毛刮得很细,整个人看上去弱不禁风,却力大无穷,是一个玩枪的好手,时常拿着一把毛瑟七点六五毫米口径的手.枪在靶场练准星。她的手比一些大个子的男人还稳,能打中十米以外的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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