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邵义夫有眼无珠,连失两位天才。
其二是邹文怀首创的“制片人拍摄制度”。
这件事说起来绕口,其实非常简单。
那就是嘉禾出资,许冠文拍片,电影拍摄完成後嘉禾发行,最後大家共同分红。
嘉禾只充当投资人和发行商的角sE,不g预任何拍摄过程,许冠文和嘉禾是合作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
这个制度不仅保证了极大的创造空间,也有着丰厚的分红收益,一时间让大量人才趋之若鹜,嘉禾由此创建了不少卫星公司。
其中,洪金保的宝禾,成陇的威禾,都是嘉禾的卫星公司,也是不少80、90後最熟悉的电影公司之一。
邵义夫一想起嘉禾公司,心里面就非常不痛快。
现在,文飞yAn竟然也是与嘉禾公司的想法一样,他实在是难以接受这样的事实。
可是,如果不与文飞yAn合作,他也不知道怎麽样,才能够在港岛的电影市场上,重新夺回属於邵氏昔日的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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