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郊到机遇城下城区商业街的路程并不短,即使是坐计程车也要花上30多分钟。陈克坐在后排,静静看着沿途的街景。

        他穿着克里斯的衣服,上身是一件掉色的浅蓝色条纹衬衫,袖口和领子已经有些发白。

        下身是棕色的西装裤,由于陈克的腿比克里斯长,所以他的一小撮脚踝露在外面。蓝色的袜子和棕色破旧皮鞋显得十分寒酸。

        内裤是蓝色的。

        穿着别人的衣服无论摆什么姿势都觉得别扭,陈克决定先去商业街买一些自己需要的东西,再到皮霍姆的枪店商讨加入组织的事情。

        他简单的在脑内罗列了一遍自己的购物清单。

        首先他需要一套衣服,合身的内衣裤、方便运动的长裤和鞋,最重要的,是一件口袋足够大的风衣。

        陈克需要携带至少三把枪,足够多的备用弹匣,还有匕首等等,大衣要能把这些武器盖住,而且还要考虑到日后可能会携带诸如霰弹枪之类的武器。

        不谈雷明顿870那种全尺寸霰弹枪,至少,风衣的内侧口袋得能塞进一把超级矮子这样的削短的喷子才行。

        其次,他需要一个防水、容积够大的包,金发杀手的那只三角包容积太小,作为需要把全身家当带身上的陈克来说,他需要一个结实的防水的战术包。

        陈克记得一个叫做511tactical的军品牌子,现在人身在合众联邦,想要买到不会太难。

        而后,是一只手机,他迫切需要连接网络,并有一个联系方式来和潜在的盟友保持联络,比如皮霍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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