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的想法很简单粗暴,既然名不正言不顺,那就让名正言顺。

        具体做法就是效仿白蹄村加入巨石领,让其他生活不下去的蛮族部落以附庸的名义加入多瑙河。

        如此一来,岂不是名正言顺。

        只需要提前说好,十年之后,这些附庸部落可以自愿脱离多瑙河回归蛮族。

        这种做法有几个好处。

        其一,附庸部落有名分,大臣和民众可以接受蛮族人在多瑙河生活,不至于闹出乱子。

        其二,多瑙河不需要为帮助蛮族而省吃俭用,头两年把荒地开垦成农田后,后面蛮族自给自足,无需粮食援助。

        十年之期轻松熬过去,不拖累多瑙河发展。

        其三,多出的大量蛮族人有衣食住行的需求,相当于额外增加的需求市场,对多瑙河商业经济带来好处。

        其四,当十年之期满,蛮族人离开之后,相当于多瑙河白得这么多现成耕地和配套的水渠系统,可直接安排居民接手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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