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句话,将乔布斯堵得哑口无言,2004年的时候,智能手机只是在乔布斯大脑当中的一个概念而已。
菲尔说得对,如果这家叫做博米的公司是在2004年就开始进行手机研发的话,那么他们的想法必然诞生得更早,或许在2003年,甚至在2002年就已经有类似的想法了。
从时间角度来看,博米不可能抄苹果的。
那么这种情况的发生,就只能说大家想到了一块儿,就跟世界上众多的物理学家理论撞车一样。
一个能跟乔布斯想到一块儿去,还能在设计理念上碾压乔布斯的人,菲尔很难想象,这是个什么样的怪物?
而且乔布斯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现在从视频上能看到博米智能手机不少的先进的设计理念,包括手机的外形设计,比他们现在正在研发的苹果一代更具美感。
那是乔布斯曾经梦寐以求,可是大脑里面还没有诞生的灵光一闪,却没有想到已经被人提前做了出来。
“好在他们的屏幕策略走错了,”乔布斯说,“他们不该选用6英寸的屏幕的,手机理念就是要求能一只手掌握,方便快捷,6英寸这么大,占的空间也很多。
在这一点上我们应该还是有优势的。”
乔布斯立刻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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