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
苏星结束工作,刷起了哔站。
这也是他上网时候的主要娱乐方式。
他不怎么玩网游,主要是觉得没意义。
当然,其中也有相当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他的水平实在是太菜了,压根体会不到游戏的快乐之处。
现如今大部分游戏都是玩家对抗类游戏,总有比你强的,在大数据下总会让你维持在五成的胜率下。
因此,这种所谓的游戏,与其说是好玩,倒不如说是让你一直处于痛苦-短暂的快乐-继续痛苦的状态之下,十连跪的时候,你会输到怀疑人生。
苏星两世为人,已经看透游戏厂商套路,哪里还会上当。
当然,他也有喜欢的游戏,比如跟朋友们一起玩的桌游,就深受他的喜爱,还有那些联机闯关的游戏,也是他的菜。
总之他喜欢的是类似童年的街机游戏般,可以一起娱乐游戏性更强的游戏,比如任地狱出品的游戏。
这种游戏一般都要双人乃至多人一起玩,才会好玩,好在他也不缺一起玩的小伙伴,近到只有一墙之隔,正是隔壁的安雪。
“有些游戏能收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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