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会,我再仔细说明这部分。

        我想表达的是,犯人那家伙绝非泛泛之辈。简单的後催眠暗示不算非常困难,但换作是我,实在也没有把握能把一个人催眠成那样的短暂魁儡。

        嗯?没有错。

        我之所以会晓得这些知识,不外乎正是因为——我也略懂催眠术。

        我不是催眠师,因为我的催眠能力不被大众认可亦没有证照和良好的实绩,只是恰好懂得运用催眠术而已,所以我自认应该被归类为「催眠术使」。我妹妹才是「催眠师」。

        我最擅长的催眠,其对象大多是自己,亦即所谓的自我催眠。

        别小看自我催眠,如果使用得当,这也不失为是种优秀的术式。

        我的催眠技巧已经能算高超,尽管如此,也要在适当的环境中与目标在内心互信的前提下,才能对目标发挥效用,而且需要时间让目标进入一层层的催眠状态。至於後催眠暗示,这是我不曾实际运用的领域,所以……

        论催眠术,我b不过这次的对手。

        网路技术也就罢了,没想到连催眠术都b不过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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