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上还穿着宦官的衣裳,领口露出的白sE中衣边上染上了鲜红,星星点点的洇到靛青圆领袍上一大片,明显是血迹。
李偃道:“不是我的血。”
赵锦宁不自觉咽了咽喉咙,谨小慎微的问:“那是?”
“它的,”李偃提溜起手中的Si物到她面前,“吃过兔子吗?”
他手里攥着两只兔子耳朵,兔子耷拉着脑袋,肥嘟嘟的肚皮上满是血迹,显然早没了生气儿。
“第一次杀兔子…还不熟练,”他笑着说,“等下我去剥皮,这兔子毛还不错,留着你可以做个手袖,冬天戴不冷。”
赵锦宁一眼就认出来,这是赵安宁的宝贝兔子。那年高丽岁贡,额外敬献了这只稀有品种兔子,和一只白犬。
长幼有序,爹爹让赵安宁先选,赵安宁选了温顺的兔子,那只凶巴巴的白犬就留给了她。
上月初,小白溜出去找吃的,到了晚上就变成了冷冰冰的尸T,太监拖着扔进g0ng门内,告诉她:“这小畜生在御花园惊了大公主的驾,还险些将公主的Ai宠咬Si,皇后娘娘口谕‘恶犬留不得’大公主心善,特地让奴婢们送还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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