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带她到尖沙咀一家意大利餐厅。林至渝呷着白葡萄酒,二人默然。他的话大概已在课堂讲尽。他忽然说,“你的白绒裙,真好看。”林至渝抬起头,笑。眼前这人,熟读霍克海默、哈贝马斯与本雅明,但连绒和毛都分不清。林至渝说,“你的红皮领带也很好看。”其实他系的是一条灰蓝色的现质领带。方庭信一怔,才不禁笑起来。

        学期完毕,林至渝忽然觉得圣诞假期太长。她不知是思念方庭信给她的功课,还是他的人。三番四次,她走过他的办公室,总禁不住停下来,但不见他。因此,林至渝放着胆子,养成每天到他办公室看一看的习惯。林至渝就这样看一看,靠着门,好像靠着一个人一样。直到一天她碰到他。

        方庭信原来长得比她高这许多。他低着头,笑说,“怎么天天来?我在对面的阅览室见到你呢。”

        林至渝满面通红。他走近一点,说:“既然来了,就不要走。”林至渝发现她稍微前倾便可走进他的怀抱。她退后一步。方庭信依旧笑容满面,他没有逼上前去,因为没有这样的必要。

        他为她准备了下午茶,因为方庭信的教师宿舍都是英式建筑,大白木框落地窗,墙上爬着紫藤花,阳光细细,林至渝知道这全然是英国式阴谋:他的客厅这样干净整洁,地毯上还放着一双簇新的丝质睡拖,林至渝看着分外惊心,有点后悔,何以要到他家来喝下午茶。她摸索着空空的左手无名指。她一个结婚两年的人。

        但他只给她看一点旧照片,他用红笔把自己圈着,向林至渝说:“这就是方庭信。在我旁边的旁边,这老头,就是哈贝马斯。”这是许多年前的事了,他大概翻来覆去给每一届学生提及。林至渝想说:“我听过很多遍了。”但她没有说,只是伸手,碰一下他的脸,他顺势蹭她掌心,帮她完成这个绵软的抚摸。

        林至渝说:“我可否再要一杯鸳鸯奶茶。”

        他去的时候,把睡拖踢翻了。林至渝脱掉鞋,赤脚在红地毯上摩摩擦擦,但觉又热又痒,他回来的时候,她穿上那双嵌着粉绒毛的丝质睡拖。林至渝始终没有喝那杯鸳鸯奶茶。他把她拉到膝上,一同陷进沙发里。她低头坐着,感到他的双眼在自己脸旁发亮,像个耳坠子一样。他顺着气息将她吸进去。即使他们只能有这样的刹那,那又如何?

        她想,仿佛已经一整天了。时间缓慢下来,成了永恒。

        方庭信的手拉扯着她的绒裙,熟练褪下黑丝袜。坐在他身上使她感到极其灼热。他挥打着返祖般的尾巴,轻轻棰击她。

        他将她压倒在沙发,不停地吻她。他的亲吻游移着,从脸,到颈,再到乳。他的头毛毛地摩擦她裸露的小乳。她见他瞥了一眼起鸡皮疙瘩的粉色乳/头,然后才含进嘴里,那痒丝丝的吮吸又在不断摩擦她,针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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