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隐痛,就好像雨天的时候,刺透伤筋动骨的自己。
星斗清亮,心头的沙砾似乎被浣洗,每一天林妱都会写一条随笔,带着这惴惴不安的开始,结束于淡漠疏离,点到即止的“须臾”。
林妱喜欢写字,不过倒不是像鹤妻梅子那般,运笔不俗,只是拿着一柄秀丽笔,任凭喜好描摹。
虽然林妱每每发出一张字,都会有人夸赞一番,可是心底的落寞还是遮掩不住,发出了黛玉式的感慨:“原是这样的,原是我的文不配的。”
“嫩青的笔杆,莹透的指甲,互相照应,书法先生腻纸铺陈的时候,也是我最受罪的时候。”猝不及防的,盯着屏幕的林妱看着“须臾”打出了这样文艺的感慨。
“我叫沈凭洲。”一条信息蹦出来,这个谈吐不凡,胸有丘壑的少年发来了加友通知。可是不久,意气相投,没有聊几句的林妱被叫去奔赴饭局。
饭局上,林妱一眼望见的是一个颈部线条优美,笑意很浓的少年,他十八岁。后来林妱给他起了个代号叫做“微醺”。她从来没有想过,她曾要跨过桎梏,越过山海,去拥抱他。
这个少年,刚从英国回来,他的假期生活并不乏味,用在场的叔叔的话说,他立志要做个像他爸那样的男人,捕获许多女子的芳心,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浪荡公子。
原先林妱只是把它当做一次普通的宴席罢了,可是随着话题的深入,她不得不佩服起这个男孩子。
“我家这个儿子是因为太过顽皮,被我送去的英国,不过…也还不错。”叔叔语意峰回路转,将话语权丢给了自己的儿子。
“哈哈,我初中半道去的英国。”林妱望向他柔顺的头发,以及一小撮外扬的绒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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