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沈斯朝捡回家的。

        十二月的京城,格外冷。今年的雪下得早,而且大。鹅毛纷纷扬扬地洒下来,像是要把人间重新洗刷一遍似的,连家里养的畜牲们都死命往屋里挤。

        我就不一样了,我不是牲口,自然没有资格取暖。抱着左邻右舍施舍来的衣服,我在马厩里安了家。

        我是个孤儿,吃着百家饭长大。因为长得丑,吃得多,没人愿意收留我,这也是我能平安无事地活了十六年的原因。

        我时常怀疑就算自己脱光了躺大街上,也没人愿意多看我一眼。

        有句话说得好么,女人的安全感就应该自己给。

        其实我也有过很短暂的感情史的。那年有个乞丐说想娶我,以后一起要饭,我同意了。

        人总得有个伴儿不是?

        还是好心的邻居,给我俩搭了个简陋的香火台,拜了天地。

        就在最后一拜的时候,台子塌了,乞丐被砸死了,遭殃的还有几个围观群众。

        到现在我也没明白,他为什么要跟撑台子的竹竿较劲,成个亲而已,这么激动干什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