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连林凯东也不例外。
但是天在算,人也在算,算着算着,林凯东就把这只小狼狗连哄带骗的牵回了家。
脸有什么用,哪有阳光帅气的小狼狗香啊?
小狼狗的白袜穿了一天也不见黄渍,白色的棉袜穿在他脚上,就是最好看的皮肤。看着像年糕似的软糯,摸着却筋骨分明。撸起裤管扒下小狼狗的长袜,小狼狗那一向不示人的脚比豆腐都嫩,那脚趾修长得哟,感觉能弹钢琴。
喜欢得狠了,是真的想吃掉。小狼狗的脚瘦长瘦长的,脚上的肉不多又极嫩,很适合做成刺身。什么佐料都不用加,就蘸点他的血,血液的腥咸足以升华脚肉的鲜嫩。筋可能是最好吃的部分,不管是脚背上连接脚趾的肌腱,还是连接着脚后跟和小腿的,那一根纤长紧绷的跟腱,都应该很有嚼头。小狼狗的脚骨也是宝贝,那么修长的脚,那么大的运动量,居然一点形变也没有,骨型非常的正,尤其是大脚趾,真是超级笔直的一根,一丁点拇外翻都没有。
嗯,也得嚼碎了咽下去。
至于被吃掉双脚的小狼狗……天天背着走吧!
好像这样的话,小狼狗就一辈子也跑不掉呢。
不过,小狼狗那么怕疼,活活疼死了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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