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固的家伙!”程思钊毫不客气地再次刺出一枪。他右手暴起,霸王枪的枪尖再次洞穿了弗兰肯的腹部。

        “啊!”弗兰肯一声惨叫。只见那枪头直接扎进了他的腹腔内。

        残忍的程思钊丝毫不懂得怜悯,他猛得将枪头拔了出来,甚至带出了弗兰肯的肠子。

        但是尽管如此,弗兰肯也并没有退缩。他忍着剧痛将肠子塞回腹腔,紧接着用早已破烂不堪的衣服将伤口牢牢绑住伤口。而他自己又再一次战到了如雕塑般的石十四面前。

        “为了一个区区渡尘者,难道你准备把你这个不死之身给丢了吗?”程思钊冷冷地问道。

        “我前世本来就是一个杀戮机器,像我这样的罪人本就不应该降临到这个世界上。”弗兰肯一边说着,嘴角也是不断渗出鲜血,“原本我已经在杀戮之路上迷失了自我。是这个人将我从沉沦中唤醒,让我获得了救赎的机会。他比我更该活在这个世界上!”

        “一个开膛手还妄想救赎。很好,很好!那就让我亲手毁灭你这个家伙吧!”程思钊说着霸王枪毫不客气地刺向了弗兰肯的脑袋。

        弗兰肯已经闭上了眼睛,一旦长枪贯穿他的大脑。就算是不死之身,相信有机会恢复的话,那也将成为一个傻子。

        可就在这个关键时刻,一只手伸了出来,轻描淡写地接下了程思钊的全力一枪。

        “什么,是你?”程思钊倒吸一口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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