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兴担任总经理,刘严担任副总经理。其实这两个老总不分主次,他们各管一摊。
李宽就以个人身份作为独立监管,掌握监督职能,握有一票否决权。
所有的股东代表都有2%到3%的股份,其他股东的股份在1%左右。
应该说,这个股权结构就比较有趣。
作为董事长,李缘理所当然的拥有最高权利。但他起码需要拉拢一位鹿角坳村的股东代表,否则就会被董事会否决。
刘宽等村干部都是以个人股东身份加入,并且并不注入村集体的资金,也不担任公司的要职。那就是为了团结,尽量避免内部猜忌。否则立马该吃散伙饭了。
但另一方面,李宽也拥有很大的权利。起码他不同意,那就办不了任何事。
除此之外,野山农贸将不会吸纳新股东。
如果新建立下属企业,野山农贸将注资20%以上。上不封顶,可以和其他投资人合股。
也就是说,万一成立了那家食品加工厂,野山农贸将会投资50万。其他的那200万,可以李缘他们这些股东拿出钱投资,也可以其他村民投资,更可以外面去找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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