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得狼吞虎咽是尝不出味道的。
品得越细,越慢,那种味道越美妙,像音符一样,好像口腔里不是含着一碗粥水,而是跳跃的糖粒子,活泼又快乐。
吃惯了大鱼大肉,一时之间大概是品不出来的。
吃多了重油重盐,这种清淡的口味,入口大概等于无味。
她家兄弟几个虽然都不错,可她不行。而她的长辈也并没有特别出类拔萃的,不过是挣一口饭吃,还能活命。
若说跟穷苦百姓比,看她家有如看富贵。若说跟富豪人家比,看她家还不如看自家下三等的奴仆。不过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这个下,几乎要低到泥土里去。那个上,却只需要家中有些富贵便可比得过了,即使上下之中,再多划分出一个中等人家来,她家也是进不去的。
不过正因为她家这样,看着比她家更穷些的人,心里知道,若是懒惰放肆下去,连这点儿家底也维持不了。底下还有堕落的日子。
看着比她家更富贵的人,心里知道,稍微努力,未必不能。那是一种令人触手可及的富贵。哪有那么轻易不动心的呢?
她是个列外罢了,她家里的人却不是都列外。
到头来只有她一个这样,所以才成了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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