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宁歪歪头,“邓阿姨,你要是能让我妈活过来原谅他,我就能撤诉。”

        方宁望向法官,“请秉正处理此案。”

        在漫长的等待里,法官给出了答案。

        “被告人李威犯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判处三十年有期徒刑。”

        “三十年?三十年出来我都六十一了,那时候我还能干啥?你们这是要我死啊!”李威奔溃的哭喊声随着法警的羁押离去逐渐减小。

        方宁扯起唇角,自言自语道,“这三十年内,我都会好好‘照顾’你的。”

        在一审二审判决中,李威被判决过失杀人罪,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在终审之后,答案改变,法庭内也同时进行了一场大洗牌。

        方宁亦在这场庭审之后名声大噪,家喻户晓,只是毁誉参半。有人说她行事太过偏激,不给在场的小晨晨留后路,以后会给孩子留下巨大的心理阴影。有人被她为母喊冤的赤子之心感动,在攻讦她的言论下为其摇旗呐喊冲锋陷阵。

        自身的风评她并未在意,这无法影响到方宁分毫,反正过几天有新鲜事儿,那些喜欢凑热闹的人就跟闻着骨头味儿的狗一样,跟着一起跑了。

        她联系上邓娟,给对方打了一笔足够陪儿子出国读书到十八岁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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