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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眼前女人点头,倒是笑了出来,他对李媛有印象,是因为他班班长是个大学霸,一直都留着学生头,黑框眼镜,一副乖乖三好学生样,但是给他递过情书。这在当时,令卫风想不到,在之后也未有过回应。

        李媛扫向卫风拎菜的手,看见空荡荡的无名指,又笑问道,“这是给你儿子回去做饭?”

        “我弟弟。”

        “还没结婚?”

        卫风摇头,脸上似笑非笑,拎着口袋想着晚上还做点什么好菜。小孩不给他长肉,个子倒是冲得高,肩背看着宽。

        但是李媛在学校毕业后,留在了大城市选择职场打拼,这么多年过去,已经熬成个人精。她早已在大都市定居,此番回来,是因为受不了父母催婚,想着回来几天相亲敷衍。不过主要也是因为李媛也有了结婚的打算,她四舍五入都是要过三十的人,一个合适的结婚对象却离她很远。

        李媛又扫了几眼卫风健壮的背廓,看上去充满安全感,充满男人味。不过却来菜市场挑挑选选,看得出来是做惯了饭,莫名有种贤淑的反差感,还是曾经知根知底的老同学。阳刚的五官并没有任何变化,只是显出时岁变迁后的成熟男人韵味,这种感觉就跟高中时候完全不一样。

        并且卫风后来辍学回来养弟弟的事情,她也有所耳闻,当时她觉得卫风蠢,现在也觉得行。

        一高中毕业男人,还带个拖油瓶弟弟,这不多好拿捏。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李媛脑里已经敲定好主意,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问卫风要回去给他弟弟做什么好吃的。

        卫风转身到了肉铺,粗略选了两斤蹄膀和半斤猪肝,卫梓不吃猪蹄子,他也懒得做。猪肝是喂给白手套的,清水煮,他家不喂猫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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