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多也就只有在写给雷电影的信件中,用男朋友称呼过他一次。

        那晚他的反应我还以为他生气了,不喜欢这般直白僭越的称呼。直到那个寒冷冬夜取暖时,流浪者第一次喊我亲爱的,迷迷糊糊中,我才终於察觉他对这段关系的态度变化。

        原来是不是不喜欢,只是还不习惯。

        柜台人潮拥挤,我去结个帐回来,流浪者就不见了。我以为他是去化妆室,便在原地等了一会儿,十分钟过去,仍然没有看到人。

        恐慌的情绪蔓延开来。

        他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也没有手机,长得那麽漂亮,万一被坏人胁持去做坏事怎麽办?要不要提早切断联系,送他回提瓦特,至少那边没人伤得了他……

        有人拽住了我帽子上的翅膀。

        我一回头,是流浪者。

        我本想去牵他让自己安心一点,但想起刚刚他表现出来的冷淡疏远,又收回了想碰触他的手。他也就这样看着我伸出手又收回的尴尬举动,轻笑一声。

        「在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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