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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他回复,书桌上有用蝴蝶结扎好的礼盒。

        陈行珠是他的大学同学,当时他们有一场篮球比赛,沈追冲锋陷阵,结束之后很多人围上来给他送水。

        陈行珠是其中之一,挤开所有人群,把水和一张便签塞进他手里,“沈同学你好,我是陈行珠,人行道的行,珍珠的珠。记得给我打电话哦。”

        那张便签不知道被他扔到哪里去了,陈行珠蹲点在他回寝室的路上,又做了一遍自我介绍,硬生生地闯进他的世界。

        陈行珠是个很闹腾的人,不肯安安静静在图书馆坐一上午,经常趴着睡觉。沈追记得那个夏天的傍晚,霞光万顷,金黄的光洒在她的侧脸。

        可能是光线刺眼,陈行珠慢慢睁开眼,杏眼望着他,“沈追,你当我男朋友好不好。”

        他们的七周年纪念日过得并不算顺利。某种程度上说,陈行珠是个情感需求量很大的人,需要对方立刻回复她的消息,需要随时随地知道他在做什么。

        她倒豆子一样地说工作上碰到的各种事情,沈追只是看着她笑,给她调蘸料、换碗筷。

        “我不吃蒜的,老公你忘了吗?”工作之后,陈行珠固执地要用这个称呼,她说这样叫着叫着就会成真了。

        沈追每次都说:“会成真的,等我过了实习期,就和你一起搬出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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