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面宽度是3厘米,直径我也量了,是26英寸。李队,还有哪些需要测量的?”

        我指指那处倒车痕迹:“轴距你量一下,出了具体数据后直接打电话到局里,让他们大海捞针也得给我把车辆品牌和型号捞出来。”

        “得嘞。”

        老孔答得兴奋,我却一心想骂脏。

        当初初勘现场时,由于临时接到局长的通知,本来想继续搜查下去的我被叫走,考虑到这种情节恶劣的抛尸案通常都有固定的交通工具以方便运输,除了必要的痕迹检验外,我在临走前还特地观察了下外围那圈杂草,在确定没有出现特殊的倒伏情况后,我带着一个有别于其它现场的抛尸袋回到了局里。

        鉴定科的人拍着胸脯向我保证,说让我放心把袋子交给他们检验,但直至我重回抛尸地时也没能听到个响。

        说来好笑,其实那会我心里想的是,要不是复勘现场有了新发现,等到时候破不了案,那屎盆子指定要往我头上扣。

        可到如今,我却只觉得那是当初年轻为自己的粗心找借口。况且以当年那个刑侦技术,鉴定科这种检验速度算是再正常不过了,根本无可指摘。

        “李队,这些车辙印还能看出些什么吗?”一个实习警员问我。

        我说能。

        然后我招呼他到前边来看:“抛尸现场的泥土质地都比较松软,当自行车在上面驶过后,会有一些泥土沾附在到它的轮胎肩部,而这些泥土又会在之后行驶的过程中掉落在轮胎痕迹的两侧,并且它们大部分会呈锯齿状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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