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心全是汗,在记忆中搜寻一遍后才说道:“没有。至少在我和他们同班的那半年里没有,但私下里我就不清楚了。”
“你先出去吧,案子我会暂时交给老孔负责主导,其它的我以后再通知你。”陈局做了决断。
关上陈局的办公室门,我接过女警手中的笔录翻阅一番发现没什么疑点后就回技术部帮他们一起查看监控。
中途老孔再没有其它有关线索的来信,我连着看了将近五个小时的监控,双眼早就被电脑上那些蓝光刺得发疼,郁闷的同时又不由得对这些对着监控随随便便就能看十数个小时的同事产生了由衷地敬佩。
“李队,你看看这个是不是?”一名技术人员叫我。
我闻声回头,凑到那名技术人员的电脑前,里面那段监控视频显示的时间是7月7号早上6点30分,我记得那天正好也是农历的七夕,亦是被害人死后的第三天。
那是一个瘦高男人,虽然没有骑着自行车,但将两个视频进行比对后发现,除了他身上所穿衣服有些不同外,其体型及整个背部轮廓包括脚上穿着的黑色老布鞋都与7月6号那个疑似嫌疑人没有太大出入。
我让技术人员把画面放大,着重观察他的下肢动作,起初他表现得很正常,直到走完一小段路后,他的步法就开始变得异常。
重新叫技术人员将画面拉回原比例播放,我从笔筒里拿过一支笔指着电脑屏幕:“他从视频开头这个电线杆走到视频快结束时刚好到达第二个电线杆的位置,一般来说电线杆之间的距离是固定的,我们华云市规划的是50米。”
“对。有什么问题吗李队?”
“我算了一下他在视频里经过这段距离一共走了56步,也就是说他的平均步长在90厘米左右,这属于长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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