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脑子不好使的,很可能就撇下原来那帮手下,隐姓埋名,单独一个人重新开始了,但余小乔不是那种脑子不好使的人,她深知现在社会发达了,自己即使躲起来,早晚也要被同伙找到,到那时她要事业有成,有家庭,那些同伙反过来不就要威胁她?

        所以她索性带着大家伙儿,一起洗白,一起上岸,而且尽量多交际一些领导,为自己在西平市经商打基础。

        不过虽说她还是会跟别的,有权有势的老男人们偶尔睡一睡,但那都是为了利益,为了能多赚点钱,搞点人脉。

        要说感情,她爱的当然是熊大炮这种唇红齿白的小白脸。

        她也是想认认真真搞事业的,自然对陈美兰特别客气,要跟她多学一点。

        “你不是老板嘛,怎么不去招待客人啊。”这不,余小乔看陈美兰很是清闲,问说。

        陈美兰解释说:“我有一个很好的销售经理,他会帮我招呼客人的。”

        余小乔指着胡小华说:“就他吧,我听说他命里带刀,一般人克不住。”

        “那是骗人的鬼话,小华是个好孩子,人特别忠诚,也特别有能力,就是不服管,有些老板搞不定他,就故意说他命里带刀,但其实只要你能搞定他,让他对你忠诚,他是天底下最好的销售人员,有他,抵八百精兵。”陈美兰解释说。

        余小乔于胸膛里发了声感叹:“原来是这样啊。”

        这时正好是圆圆上台,要唱那首《漫天的花漫天的云》,这首歌随着《归城》的爆火已经红遍大江南北了,也因为圆圆是个小童星,会场上短暂的安静了下来,人们都不聊天了,几乎所有人都专注的看着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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