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她当然得服软,得哭诉,她从小旺房里找到jim写了一半的文章,来给阎佩衡看了:“爸,你不能让老三这样翻脸无情,你知道jim在美国的时候有多优秀吗,你看看,这是他写的文章,是要发表在杂志上的。”

        见阎佩衡不语,她又说:“孩子要在国内放养一阵子可就毁了,我们俩口子花了十年的心血,培养的孩子就要毁在这儿了。”

        阎佩衡接过信纸,见上面的英文书写的确实好看,既工整又流利,而且洋洋洒洒,写了a4纸上整整一页,就问阎肇:“你认不认识,这写的是什么?”

        作为一介武夫,阎佩衡喜欢文人,也喜欢文章,哪怕是英文的。

        这证明孩子确实优秀。

        看到孩子写的文章,当然想知道他都写了些什么。

        jim吐完后酒醒了一点,扬起头,蔫乎乎的看着阎佩衡,说:“godblessamerica,

        意思就是……天佑美国。”

        阎佩衡的手突然一紧:“天佑美国?”

        《godblessamerica》其实是首歌的歌名,jim还会唱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