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玄道跟魏征这长史司马,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两人直接给秦琅翻了家底给他看。
“大唐草创,河北之地更是新平定不过几年而已,京官还有月俸禄米,可如幽州这样的边地,朝廷甚至都不发俸禄的。”魏征告诉秦琅。
所谓俸禄,俸指是的月俸,是铜钱,一月一发。禄,指禄米,一年发一次。
入朝为京官者,待遇较好,他们的禄米都能按时发放,这是官员们的主要收入,米发下来后再去卖掉些,月俸是铜钱,但数量不多,算是补充收入。除此外,京官们还有职田收入,按官职能享受一定亩数的租粟收入。
但是地方官就没这么好的待遇了。
首先,唐初地方官无俸,连禄都没有。可地方官也得吃饭也得养家糊口,所以朝廷给出的办法就是多划些职田,用这田租收入抵俸禄,另外地方上田多些,于是朝廷还会拔笔钱给地方公廨,再拔些田做为公廨田,这公廨钱用来放高利贷收息做办公经费以及官员福利奖金,公廨田的田租除了做衙门食堂会食支用外,余下的也是分给官吏们的。
朝廷连地方官的俸禄都想这种办法来抵,可知地方上的府库里哪有什么余粮。
大唐以均田制府兵制为根本,税制上则是租庸调制,按丁征税,每课丁一年两石粟田租,再绞两丈绢,三两绵为调,一年再服免费劳役二十天。
除此外,再无税赋,什么工商税啊,关津市税啊,盐铁矿税等等,在大唐初是通通不存在的,这些都是沿袭自隋朝的税制,无工商之税,无盐茶酒矿铁专税等。
租庸调税法十分的简单粗暴,基本上就是一种人头税。
而所有的税赋收上来后,都是要上缴国库的,地方上几乎没有余留,故此唐初地方官府是没有收入可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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