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气腾腾的白粥被摆上桌,散发着浓郁香气的羊肉馒头和半斤酱肉让少年看得眼睛都不眨,他简直无法想象,这世界上竟然有比白面馒头更好吃的东西!
在有条件的前提下,顾明棠并不是个会委屈自己的人。她手上银钱不少,买的是胎体轻薄的红釉碗,少年没控制住力气,一连打碎了三只碗,一地碎片令人叹为观止。
“要给钱吗?”他警惕地问道。
“嗯,三根金条,我记下了。”顾明棠用筷子拍开他的手,“先去洗漱,再教你用碗筷。”
狼崽子一动不动,仿佛听不懂她的话。
“别让我说第二遍。”顾明棠眯眼看他,眼神透着威胁,“不听话的奴隶不需要浪费粮食,如果你不听话,从明天起,连馒头也没得吃。”
虎口夺食的痛苦没有狼能忍,狼崽子愤而起身,却因为没有常识,不知道如何洗漱,如无头苍蝇般在院子里乱窜,差点一猛子扎进地上的小水坑里。
野狼天生畏水,在野狼群里长大的少年也是一样。顾明棠看着他不满的神情,叹口气,兑了些热水,抓着他伤痕累累的手指浸入温水之中。
水是温热的,柔软的,她的手指也是一样的柔软。少年愣了一秒,立刻发疯一样挣扎起来,似乎对如此亲密的肢体接触十分排斥。
太警惕了,这头狼崽子,也不知道到底吃了多少苦才活到今日。
顾明棠手上的动作很轻,像是羽毛一样的触感让少年手足无措。他低着头,看着顾明棠白玉一样的手指,又看向自己脏兮兮的、布满血痕的手臂,看向自己麻袋一样粗糙不堪的外衣和赤/裸的脚,心底油然生出一股巨大的荒谬感,让他怀疑自己做了一场异常荒唐的梦。
这样一个身娇肉贵的千金小姐,在为他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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