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笙兼职平面模特的两家公司,一家叫“color”,一家叫“明彩”。

        “color”是一家小众服装品牌公司,宁笙到这里兼职的第二周,这家公司被致远集团收购,而致远集团是司筠一手创立起来的。

        司邈加了几天班,做出收购方案,说服董事会,并快速完成了收购项目。

        司筠对司邈的行为不置可否,她给司邈定制了经营指标,反正他迟早要接手自己的公司,这个“color”就交由他全权负责。

        司筠给他两年时间,看他能做到什么程度。

        司邈收购“color”的初衷是为了帮助宁笙,希望能给她提供一个相对轻松舒服的工作环境,不过他不是一个任性妄为的人,既然决定这么做,就做好了好好经营这个品牌的打算。

        司邈是一个要么不做,要做就尽全力做到最好的人。

        这样既是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明彩”则是何氏集团旗下的一家传媒公司,何年作为何氏集团的继承人,很早就开始熟悉公司的业务了,虽然他还没有完全参与到各项决策中,但在很多时候,他说的话都是很有分量的。

        何年自从和宁笙一起用餐不欢而散后,他决定再也不热脸贴冷屁股了。

        他是有自尊和骄傲的人,明知道对方不把他放在心上,他何必自讨没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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