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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笑着朝球场挥手,他有预感,自己的职业生涯即将迎来第一座冠军奖杯。

        他莫名其妙的想要感谢家人,感谢老头,也感谢维纳布尔斯。

        如果父亲是个游手好闲的酒鬼,自己家现在肯定住在伦敦东区的贫民窟,那么自己提升社会阶层的方式恐怕只有靠颜值傍富婆。

        如果那天维纳布尔斯早早做了功课,把助理惊醒准备好的资料背下来,那么自己恐怕早就被走马灯般的主教练扔在了预备队。

        如果没有遇到老头,自己恐怕要到职业生涯末期才能体会到,那些看起来枯燥无味的事情对于一名职业球员有多重要。

        总之,自己是一个曼联人,一个即将捧起冠军奖杯的曼联人。

        贝克汉姆不相信曼联会输球,因为在过去十个赛季的最后一个主场的比赛,球队的成绩是8胜2平,其中一场平局还是因为提前夺冠派出全替补导致的。

        如果只参考过去十年的历史战绩,曼联不可能输球,就连打平的概率都很低。

        当然,正在发生的比赛不会受历史左右,所以贝克汉姆决心要干掉今天的对手,诺丁汉森林队。

        不过来到曼联老特拉福德球场的森林队并不打算缴械投降,他们顽强地防守了差不多整个上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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