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袍奴隶的外貌条件实在优秀,洗干净了身上的污垢,即使是粗布衣也能被他穿出贵气的感觉。
光是坐在那,他的腰背都笔直的挺立成一条直线,不难看出良好的教养。
拉菲尔看过书,人族的地位高低其中一项判断要素就是头发的颜色,王族的头发都为纯金色,贵族则开始五花八门起来,地位越高,头发也就越接近金色。
而且攸伏说过自己的长相一看就是贵族,这奴隶长相又与自己有几分相似,身份一定不简单。
但他一定不是王族,王族的眼睛一定是蓝色,他的眼睛却是绿色的。
“没什么企图,只因为我心善。”拉菲尔脸不红心不跳地说。
黑袍奴隶显然不信,也没人会相信一个刚刚差点取了自己性命的人的话,“你想要什么,我以后会报答你。”
“你现在就可以报答。”拉菲尔捻起自己的一缕头发,在指尖把玩,风情万种地看着他说,“以身相许怎么样?”
他实在貌美,就好像神话中蛊惑人心的美杜莎,危险又迷人。
黑袍奴隶不为所动,沉声道:“我要离开这里。”
拉菲尔可不会放他走,不论黑袍奴隶真正身份能给他带来什么好处,光这个人他现在就有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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