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傅闻嘉一见钟情,更准确的说法是他对傅闻嘉的皮囊一见钟情。他喜欢傅闻嘉的美貌,所以不择手段要将人绑在身边;他不喜欢傅闻嘉执拗的性子,所以不择手段要他学会乖巧顺从,当一个合格的玩物;他爱傅闻嘉的皮囊,却无数次不厌其烦地告诫自己:只能爱他的皮囊。
然而爱意是奔涌的川流,而非静止的潭水。任凭他再怎么加高水坝,也拦不住洪发的爱意。
在无数次将傅闻嘉折磨得气息奄奄后,裴颂越来越惊惶——为什么被掐住脖子的是他,感到窒息的却是我?
裴颂想驯服傅闻嘉,最终将扼住咽喉的绳索亲手奉上的人,反倒是自己。
裴颂在傅闻嘉唇边烙下一吻,语气如信徒朝圣般虔诚:“做我男朋友,可以吗?”
裴颂没等来傅闻嘉的回答,因为在他开口之后,眼皮缓缓下沉,竟然一头栽倒在他身上,睡着了。
达摩克利斯之剑依然高悬头顶,裴颂叹了口气,没说话。他将傅闻嘉抱进浴室清理干净身体,又把他抱回换了新床单的床上。
裴颂抬指小心翼翼地触碰傅闻嘉的脸颊,手指划过眉峰、鼻尖、嘴唇——刚刚接过吻的嘴唇。傅闻嘉还是很好看,好看到足以让他一见倾心,也足以为自己惹上无妄之灾。
“我对你不好,你应该恨我的。”语气笃定,他为自己做了判决。
裴颂展开手心,一直被他紧紧攥着的钻戒在微弱的灯光下仍然熠熠生辉。这是他早就买好的,起初打算在某次事后作为恩赐赏给傅闻嘉——用肉骨头奖励小狗那样,事到临头,又觉得既然是礼物,自然是希望收到礼物的人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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